来源:火狐nba直播在线观看免费 发布时间:2025-02-22 09:38:09
众所周知,我们及家人去医院看病,涉及的医保相关报销是有范围的。经常会遇到不同药品医保报销比例不同,这是怎么回事?其中甲类药、乙类药、丙类药?有啥不一样的区别?这些困扰很多人的问题,本文一次性讲明白。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中列明的医保药物侧重于降低人民用药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返贫。
因此医保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就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今天就来说说“三个目录”之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类别来分,就是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注意,是100%纳入报销范围,不是100%报销一分钱不花,因为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要按特殊的比例报销。即甲类药品报销金额=药价*报销比例。
某甲类药品100元,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除去住院和门诊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计算。那么报销100*80%=80元,自负100-80=20元。
“乙类药”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价格略高的药品。
该乙类药品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做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即需要先行支付特殊的比例的费用,之后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特殊的比例报销。即乙类药品报销金额=(药价-药价*先行自付比例)*报销比例。
某乙类药品药价100元,先行自付比例20%,还是抛却住院和门诊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计算。那么报销(100-100*20%)*80%=64元,自负36元。其中医保保险范围为100-100*20%=80元。
“丙类药”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不在“甲类”“乙类”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就是“目录外”的,非临床必需、价格较高的药品。
2025年1月17日,在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在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
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是因为超出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暂时还无法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一般来说包括: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抗癌进口药等)
黄心宇表示,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甲乙分类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药品目录,是完善我们国家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有利于发挥医保部门的政策优势、专家优势和管理服务经验,为商业健康保险合理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构建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的费用负担。
因此为支持使用丙类目录,国家医保局也将调整现有的支付管理政策。据称,丙类目录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合乎条件的病例也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暂时实行按项目付费。具体工作方案将尽快进行完善,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