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患者自查耗材价格医院竟比网上贵十几倍!医院:购买方式不对导致价格差!江苏省医保局介入调查!刷医保比自费更贵国家出手了

来源:火狐nba直播在线观看免费    发布时间:2025-11-05 15:08:41

  不管怎么说,价格相差那么多,总是说不过去的,总得有个说法,这起事件值得关注。

  近日,据多家新闻媒体报道,黄先生于2024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腿部骨折,于盐城市某医院骨科做了手术。术后,医护人员为他安装了外固定支架,共使用5个骨牵引针、5个针杆夹、3个杆杆夹、3根连接杆,耗材费用总计18590元,全部治疗费用则花费了8万元。

  例如,黄先生使用的同款不锈钢骨牵引针,销售公司的价格是42元,医院卖给他是483元;对于针杆夹,销售公司的价格是168元,医院的价格是2200元;对于连接杆,销售公司的价格是100多元,医院的价格是800多元。

  10月26日,多家官媒记者针对这一现象,采访了厂家苏州某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领导已经去核实处理此事,我们自己要去查一查,后续也会给出合理的处置。27日,一名销售人员则表示:“这不是很高端的耗材,我们从来就没涨过价。”

  医院的价格竟然和网上的价格相差那么多,一石激起千层浪,对这种舆论风波,10月27日,盐城市某某医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医疗器械和耗材原则上是不允许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和购买的,上述患者购买的渠道不对,所以才导致了价格差,而且是不是同一个厂家,同一个型号,同一个规格,同一个器材,我们说不清。对于厂家的话,它是不允许不应该在网上去售卖这么多东西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阳光采购平台上的价格是医保局统一定价的,医院没有定价权,医保局挂多少钱,我们就收多少钱”。

  10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就相关情况致电了盐城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关注到此事,阳光采购平台上价格由省医保局统一定价,“走平台采购,平台什么价就什么价格,价格是企业在阳光招采平台上统一申报的。”

  10月29日,江苏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已关注到此事,并且很看重,目前正在调查当中。

  去药店或医院刷医保,比网上自费购买还贵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上次是药品,这次是医疗耗材,到底怎么回事呀?

  此前,多名网友反馈,皮肤感染去买同一款红霉素软膏,在线下药店刷医保,报销前得花39元,但是在电子商务平台只需要3块6;去药店买治疗口腔溃疡的浓替硝唑液,报销前居然要27.6元,去拼多多和淘宝上购买,一瓶仅需13.5元。

  据媒体报道,北京一市民是痛风病人,确诊近一年,需要长期服用非布司他,之前,他一直在实体药店买药,一盒40mg×10片的非布司他片单价55元,最近,他发现同样的药,网上仅需33.8元。

  药品哪里都有卖的,还可以到处比价格,刷医保和自费一比较,相差的非常多,这已经引起了患者的不满。对于限制性的医疗器械,一般只能在医院购买,难以比价,怪不得这次会引起那么大的舆论。

  当然,对于医院耗材价格过高,也有网友给出了解释,山东一名网上的朋友表示:“有没有这种可能,医院的钉子、夹板、固定支架比网上贵,是因为包含了手术费和人工费?毕竟你在网上自己买耗材,没有人帮你安装,而且你也没有医院的无菌环境,这个耗材的价格是不是包含了医生的人工费?”

  四川一名网友立刻给予了反驳,他表示:“没有这种可能,18590元就只是耗材本身的价格,因为手术费、安装费、护理费,无菌手术室都是另外收费的。虽然确实很贵,但对于耗材药品,医院是零加价的,医院没有定价权,只耗材定价都是统一采购招标的,这和医院真的没关系。”

  现在,针对这起事件,网友们真是一头雾水,我们唯有等待最后的通告,不作任何无谓的揣测。不过,无论事件最终结果如何,患者的关切都有意义。在医保基金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要让花的每一分钱都明明白白。医院和监管部门也有责任给出公开、透明的回应,让耗材价格不再成为“谜团”,只有让每一笔费用都经得起推敲,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无论是药品还是器械耗材,院内院内、线上线下价格过于悬殊,都被称为“阴阳价格”,这是不被允许的。

  此前,南通医保局就发文表示,患者可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监督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南通医保局提到:药品和耗材价格问题是参保患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方便广大参保群众更方便快捷地查询药品、耗材价格,实现透明就诊,南通市医保局对接江苏省医保局官网阳光采购服务板块,实现药品、耗材价格查询功能。

  先是去年6月,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项行动,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网络售药平台药品“外卖价”“小时达”“即时达”“限时达”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下称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作为锚点,比对其他渠道药品价格,掀起“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热潮。

  在“治理不合理高价”方面,出现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明显高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情况,特别是涉及到医保基金支付的,应采取函询约谈、信用评估、部门协同、信息公开披露等方式引导、督促医药企业和定点药店纠正不公平、歧视性高价,主动调整药品价格至合理水平,并将结果报送国家医保局,同时抄送各省级医保局同步调整对应品种价格。

  去年还只是一道开胃菜,今年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逐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针对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的定点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歧视性价格)行为开展核查处置。

  文件中提到,以各地定点药店药品结算金额排名靠前或价格差异大的药品为重点筛查品种,并充分动员社会监督力量,以群众信访、舆情反映等方式征集问题线索,此外还明确要求加强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对于涉及药品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定点药店,纳入飞行检查范围。

  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原秘书长黄修祥解释称,所谓“阴阳价格”,简单来理解,就是医保定点药店对于同一药品(同厂家、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定价体系,参保人用个人账户余额或经门诊统筹购买该药品的价格,要比以现金(自费)方式购买该药品的价格高。

  由于医保结算回款存在一定延迟,如果患者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买药,资金并非直接从患者个人账户流向药店,而是需先进入医保经办系统,再由其与药店进行结算。统筹基金报销的部分,药店需先行垫付,还要承担2%—3%的手续费,资金回笼压力大,导致部分药店试图将这一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总之,既然医疗机构享受了医保定点带来的客源优势,就应该承担医保结算周期所带来的成本,如今却想通过阴阳价格的行为进行规避,这是典型的投机取巧,毫无疑问,“阴阳价格”已经触及了法律红线,国家出手只是时间问题。